周丽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8701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在接到第87010号建议后,我委及时启动了建议办理工作,对相关机构进行了调研,与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收集梳理相关数据,并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点面”结合,以“政策赋能+资源盘活”扩供给的情况
1.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2024年9月,我委牵头出台《遂宁市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市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联席会议聚焦任务履行、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重点工作多次调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工作合力。我委协同市教育局先后印发《遂宁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遂宁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截至2025年底,全市274家幼儿园开设托班,占托育机构总数的98%。
2.动态配置资源,扩大普惠供给。配合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完善“人口地图”,初步设置托育机构名称、地址、托位数、收费价格等基本信息框架,后续将逐步完善并使用“人口地图”,进一步精准掌握人口、托位供需关系,针对城市新区、新建社区等重点区域,实行托育资源“跟着人口走”的动态配置机制。印发《遂宁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遂宁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优先保障3—6岁幼儿入园需求前提下,盘活现有场地、师资等资源开设托班,要求新建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托班设施。2024年,我市成功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520万元、4个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新增托位480个。目前,安居区、射洪市、大英县的3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竣工投用。截至2025年底,全市总托位达12400个,每千人口托位4.51个。2026年,我市成功申请托幼一体化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将新增公办幼儿园托位300个;对市主城区托位进行统筹,将实施小区配套园新建一批、改扩建提升一批、普惠民办挖潜一批,进一步补齐短板。
3.完善认定管理,引导普惠转型。已联合相关部门印发《遂宁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收费上限、服务标准及财政补助细则,引导托育机构向普惠转型。2026年,我委持续开展普惠托育机构及“遂心托”机构认定工作,上半年已集中新增认定普惠(星级)托育机构6个、普惠托位390个。
(二)关于“内外”兼修,以“服务优化+医育联动”提质量的情况
1.创新服务模式,满足多元需求。全力支持托育机构提供灵活托育服务,鼓励开展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延时托等,目前安居、射洪、大英3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能开展半日托、临时托等灵活服务,满足托育家庭不同服务需求。深化医育融合,我委大力推动托育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引入专业医疗资源开展科学照护、育儿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全市50%以上托育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目前,我委正在制定医育融合规范文件,预计2026年正式出台。
2.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2026年3月,我委联合市教育局开展遂宁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已对300人开展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技能认证培训(其中240人取得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职业证书),对200人开展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对66人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跟岗培训。
3.强化综合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安全检查,将托育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与医疗机构等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安全生产“一月一主题”专项检查清单,2026年9月为托育机构专项检查月。规范托育机构运营,2026年4月组织托育机构开展备案工作,实现“应备尽备”;已将服务质量监管融入普惠托育机构认定、运营补贴资料审核等日常工作中,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关于“上下”同步,以“项目招引+补贴落地”降价格的情况
1.抢抓政策机遇,争取项目资金。我委持续关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投向,2026年1月开展全系统托育项目政策解读工作。2021—2025年,全市累计争取国省普惠托育项目26个、托幼一体项目7个、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打捆项目1个,2026年3月成功申请托幼一体化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托位300个,目前正在积极谋划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2.落实优惠政策,降低运营成本。2026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有关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类价格的通知》(遂发改发〔2026〕3号),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政策落地。2026年3月,我市备案托育机构全部享受居民类价格的水电气服务。市税务局严格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可按2000元/月/孩标准进行个税税前扣除,并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正确填报,减轻家庭抚养子女负担。积极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工作,已认定2025年运营补贴有效申报金额4.1万元、安排2026年民生实事资金134.16万元,持续降低机构运营负担。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扩大普惠供给
2026年推动4个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投用;按时建成托幼一体化服务民生实事项目300个托位,做好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及时开展项目申报。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动态优化《“遂心托”质量评估标准》,统一建设、服务、培训、安全等标准;出台《遂宁市托育机构医育结合服务规范》,加强婴幼儿健康监测、体重监测、营养干预等服务;建立完善普惠托育价格体系,加强托育服务收费指导;启动“市—县—机构—家长”四级智慧服务监管平台。
(三)强化政策保障支撑
严格落实《遂宁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加快政策标准制定,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开展调定价工作,力争今年秋季开学前出台有关收费政策。深入落实优惠政策,按照要求落实水电气优惠政策,确保机构运营可持续。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