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职能简介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组织查处上级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以及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等。直接承担辖区内2500余家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医疗执业人员执业活动等实施具体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卫生相关法律及职能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3月,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和市辖区相关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职责,实施市一级执法,撤销原船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基础上组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县级执法机构,以市卫生健康委的名义行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按行政区划和功能区下设正科级派驻大队4个(驻船山区大队、驻遂宁经开区大队、驻市河东新区大队、驻遂宁高新区大队),具体负责派驻区域内〔包括(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设置副科级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业务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机改后,核定参公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47名,较改革前增加12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5名,较改革前增加6名。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5人,临聘人3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人员2人。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检查,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靠前指挥,带领执法人员对市本级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集中隔离场所等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监督指导。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积极开展夜间巡查,并派出1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市指挥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了多轮次暗访督导。支队全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集中隔离场所等共计5100余户次,立案查处20户次,责令停业整顿48户次,不良执业记分17户次,约谈10户次,有效阻断疫情输入我市,助力实现了全市2021年度本土病例零新增、医务人员零感染的“双零目标”。
(二)大胆尝试,率先完成卫生健康执法体制改革。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政策支持,市县两级同步推进改革,在全省首个出台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创新实行县级“局队合一”,市与市辖区(主城区)执法力量整合,实行市一级执法。目前,市县均已完成挂牌、人员划转及后续安置工作,抓好了过渡期间工作衔接,确保了执法队伍稳定、机构运行顺畅。
(三)先行先试,高质量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大英大队、射洪大队分别入选全省首批和第二批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8月,大英大队高分通过省级验收,9月,省卫生健康委在大英召开了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首批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暨第二批试点工作推进培训班。我市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省、市高度认可。目前正全力推进射洪大队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四)纵深推进互联网+执法落地见效。采取线上指导和线下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医疗废物在线监管、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3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平台接入、扫描出入库、线上交接“三个百分之百”,三级预警信息处理率由不足50%上升至99.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查及总结在线上传率均达100%。
(五)强化执法交流,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遂渝卫生健康执法合作取得新突破,2021年先后与重庆市潼南区、铜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合作协议,实现首次互访交流。邀请两地执法人员参加我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双方以联合培训的方式共同学习、相互提高,加快推进遂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强化区域协同。
(六)聚焦主业,卫生健康执法有力度
2021年支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件,罚没款共计44.46万元,处罚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00%,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全面完成了国抽、省抽及市级联合双随机抽检任务,完成抽检任务525单,任务完结率、检查结果公示率、行政处罚公示率均达100%。
1.医疗服务监督章法有度。对619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监督。组织开展了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及生活美容机构85家。组织开展了民营医院规范年活动,对全市72家民营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及900余名医护人员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
2.公共卫生监督齐头并进。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结合双随机抽检工作,全面开展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执法检查。检查车站、住宿酒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1400余户次,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检查,抽查公共场所242家。二是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及现制现售饮用水开展了监督检查及监测,共采集生活饮用水水样529件,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对其中1家抽检不合格的单位给予了立案处罚。三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强化与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协作,联合开展了春秋季开学前、中高考期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检查。开展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3.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医疗废弃物及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72家,责令8家限期整改,并对1家立案查处,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央督”期间“两废”处置方面“零问题、零线索、零投诉”。对全市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及 2个消毒产品进行了抽检。采取“执法+专家”模式,对全市13家医疗机构血透室、7家血液透析中心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和通报。
4.职业健康执法取得新突破。开展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共培训并考核400余名放射工作人员。检查放射诊疗服务机构143家,责令整改41家,立案查处1家。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核实疑似职业病患者6人,立案查处8家,罚款27.6万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27.1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61万元,增加13.9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动,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各项保险费用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1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53万元,占99.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0.2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2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22万元,占94.60%;项目支出33.83万元,占5.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4.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59万元,增加17.8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动,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各项保险费用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01万元,增加20.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动,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各项保险费用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3万元,占6.75%;卫生健康支出541.57万元,占86.71%;住房保障支出40.85万元,占6.5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0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6万元,占9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3.7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71万元,减少22.56%。主要原因是出车次数减少,公车燃油费及维修维护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接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次数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次数接待增加(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委建委集中隔离场所整改情况“回头看”接待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1万元,比2020年增加14.24万元,增长2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伙食补助、差旅等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行政许可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收到卫健委拨付的防疫资金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1):反映单位退休事业人员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卫生监督机构(02):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中医药(06)其他中医药支出(99):反映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1年3月,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和市辖区相关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职责,实施市一级执法,撤销原船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基础上组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县级执法机构,以市卫生健康委的名义行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按行政区划和功能区下设正科级派驻大队4个(驻船山区大队、驻遂宁经开区大队、驻市河东新区大队、驻遂宁高新区大队),具体负责派驻区域内〔包括(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设置副科级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业务科)。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组织查处上级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以及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等。直接承担辖区内2500余家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医疗执业人员执业活动等实施具体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卫生相关法律及职能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人员概况
机改后,核定参公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47名,较改革前增加12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5名,较改革前增加6名。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5人,临聘人3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人员2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补助总收入624.55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收入614.53万元,占财政总收入98.4%,其中:基本支出589.75元、项目支出24.78元;上年结转项目收入10.02万元,占财政总收入1.6%。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补助支出62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72万元,占财政支出94.58%(人员支出508.71万元,占基本支出86.12%;公用经费支出82.01万元,占基本支出13.88%);项目支出33.83万元,占财政支出5.42%。
(三)“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0.67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7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 6.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4.58万元,减少率42.92%。
2021年年末支队资产总额42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9.1万元;固定资产20.6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单位预算管理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及上级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支队按照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市卫健委按规定对支队进行了预算批复。
2.专项预算管理。
按要求履行了立项手续,项目预算资金设置科学合理,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市级项目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及行政许可工作经费均在年初进行了规划和筹划,并按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将目标绩效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业务牵头科室,强调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检查,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靠前指挥,带领执法人员对市本级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集中隔离场所等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监督指导。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积极开展夜间巡查,并派出1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市指挥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了多轮次暗访督导。支队全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集中隔离场所等共计5100余户次,立案查处20户次,责令停业整顿48户次,不良执业记分17户次,约谈10户次,有效阻断疫情输入我市,助力实现了全市2021年度本土病例零新增、医务人员零感染的“双零目标”。
二是大胆尝试,率先完成卫生健康执法体制改革。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政策支持,市县两级同步推进改革,在全省首个出台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创新实行县级“局队合一”,市与市辖区(主城区)执法力量整合,实行市一级执法。目前,市县均已完成挂牌、人员划转及后续安置工作,抓好了过渡期间工作衔接,确保了执法队伍稳定、机构运行顺畅。
三是先行先试,高质量开展机构范化建设试点。大英大队、射洪大队分别入选全省首批和第二批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8月,大英大队高分通过省级验收,9月,省卫生健康委在大英召开了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首批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暨第二批试点工作推进培训班。我市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省、市高度认可,目前正全力推进射洪大队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四是纵深推进互联网+执法落地见效。采取线上指导和线下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医疗废物在线监管、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3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平台接入、扫描出入库、线上交接“三个百分之百”,三级预警信息处理率由不足50%上升至99.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查及总结在线上传率均达100%。
五是强化执法交流,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遂渝卫生健康执法合作取得新突破,2021年先后与重庆市潼南区、铜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合作协议,实现首次互访交流。邀请两地执法人员参加我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双方以联合培训的方式共同学习、相互提高,加快推进遂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强化区域协同。
六是聚焦主业,卫生健康执法有力度。2021年支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件,罚没款共计44.46万元,处罚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00%,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全面完成了国抽、省抽及市级联合双随机抽检任务,完成抽检任务525单,任务完结率、检查结果公示率、行政处罚公示率均达100%。
(1)医疗服务监督章法有度。对619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监督。组织开展了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及生活美容机构85家。组织开展了民营医院规范年活动,对全市72家民营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及900余名医护人员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
(2)公共卫生监督齐头并进。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结合双随机抽检工作,全面开展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执法检查。检查车站、住宿酒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1400余户次,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检查,抽查公共场所242家。二是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及现制现售饮用水开展了监督检查及监测,共采集生活饮用水水样529件,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对其中1家抽检不合格的单位给予了立案处罚。三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强化与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协作,联合开展了春秋季开学前、中高考期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检查。开展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3)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医疗废弃物及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72家,责令8家限期整改,并对1家立案查处,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央督”期间“两废”处置方面“零问题、零线索、零投诉”。对全市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及 2个消毒产品进行了抽检。采取“执法+专家”模式,对全市13家医疗机构血透室、7家血液透析中心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和通报。
(4)职业健康执法取得新突破。开展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共培训并考核400余名放射工作人员。检查放射诊疗服务机构143家,责令整改41家,立案查处1家。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核实疑似职业病患者6人,立案查处8家,罚款27.6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支队是市卫健委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预决算编制情况由市卫健委统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体绩效评价公开工作按相关要求由市卫健委统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医疗服务秩序也得到了有力改善,切实地维护、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结合支队实际情况,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按照 2021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等方面进行了自评,综合得分82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良”。主要表现在:一是支队按照财政及主管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预算基础工作及项目报送工作,行政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的执行基本达到了执行进度;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有较大幅度减少;三是各项目资金均达到了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等现象,确保了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待细化、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力度还需加强;
2.支队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只注重项目资金的争取和执行工作,轻视了项目资金的后续绩效评价工作;
3.绩效评价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且对目标绩效工作业务及流程不熟悉。
4.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制度体系不健全,尚未建立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绩效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树立绩效评价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和支出进度的控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积极开展年度中期评估,对下半年度资金做好计划,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