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到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该提案由你单位主办、我委协办。根据卫健部门职责,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积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一是加大财政补助。按照省财政厅、省医改办、省卫生厅《关于下达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2〕178号)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全市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一方面是按照农业人口人均1.5元,另一方面按照农村卫生室数量每室补助1858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12〕170号)精神,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提高到4500元,市县补助标准提高到2500元,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补助。二是提升乡村医生待遇。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要求,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原则上将40%左右的工作任务(不含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交由村卫生室承担。三是持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7年1月出台《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7〕2号),进一步明确了在全市建立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村卫生室管理新模式。全市优先升级改造贫困村卫生室,投入2600余万元,在300余个贫困村建立了标准化卫生室,实现了房屋、标识、设施设备、乡村医生“四到位”。目前,全市1890个行政村共建成267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85%,初步形成了农村30分钟“健康服务圈”。
二、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是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全市现有乡村医生4292人,每千农村人口有近1.5名乡村医生。二是积极开展乡村医生注册考试。2017-2018年,全市共200余名医务人员通过了全省乡村医生注册考试,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了活力。
三、多渠道提升村医能力水平
一是开展“医疗专家支医”工程。先后从城市大医院中选派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医疗专家,开展一名专家对一个贫困村、一名专家对贫困村一名乡村医生的对口帮扶。累计下乡3000余次,义诊贫困群众4万余人次,减免费用40余万元。二是开展“村医能力提升”工程。先后举办三期“村医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班,采取专业理论培训、实践技能培训、临床进修学习等方式,共对316名贫困村乡村医开展为期14天的全脱产集中培训,并通过理论考试、技能比武、舞台亮剑三大比赛,达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能、以能促用”的目的。三是加强村医业务知识培训。分县(区)对20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8252655025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