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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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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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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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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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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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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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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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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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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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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卫医罚
〔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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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唐振秀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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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XC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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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振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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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2、将人体胚胎组织与食物混合暂存于冰箱;3、将人体胚胎组织交由患者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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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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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90元整,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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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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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