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为落实“质量强市”、“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等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当前形势
当前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持续提升,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享受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渴望高涨,在给医疗机构发展带来更多机遇的同时,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机构发展面临医疗技术发展滞后于患者的期望、医务人员危机意识不强、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多等诸多挑战。各县(区)、各医疗机构一定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增强危机意识,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医疗质量及安全重点领域
各县(区)、各医疗机构应重点在以下七个方面加强防控:
(一)医疗质量及服务安全。随着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医疗资源相对不足,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各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行,医护人员配备明显不足,操作规范执行不严、医护质量存在缺陷,引发医疗事故的发生;医患沟通不够,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导致医患矛盾增加;住院人数大量增加,床位紧张、后勤服务滞后等导致患者及亲属对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不满意情绪,医患纠纷增多。
(二)院内交叉感染安全。由于病人增多,特别是儿科、新生儿科、产科病人拥挤,感染控制不严,易诱发新生儿、产妇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三)血液安全。随着病人增加,临床用血量随之增加,血液检测量加大,库存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增多。
(四)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易燃易爆物品、麻醉药品存放及使用安全。随着医疗机构新的业务工作大量的开展,上述物品使用机率增多,不安全隐患相应增加。
(五)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质量存在的问题而引发的医疗事故屡见不鲜,是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加以防控的重点。
(六)医患纠纷导致群体性事件。医患纠纷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医患和谐和社会稳定事件,应当重点加以防范。
(七)非医疗因素所致安全隐患。院内压力容器、电梯、电路、病房设施、职工及病员食堂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存在的问题容易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单位
(一)医疗卫生机构(含采供血机构)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安全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临床、护理、医技等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医疗质量管理的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医疗安全,特别是重要科室、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投入,如:消毒供应室、ICU、产科、新生儿科(病房)、手术室、氧气供应室、锅炉房、电梯,麻醉药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生物制品存放室,采血及血液贮存室、生物菌种贮存室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积极营造患者安全文化氛围,建立警医联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强化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有效化解医疗纠纷。要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促进合理用血,建立健全血库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临床用血需要。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的监督、指导,确保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的落实。要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应加强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就医患者深入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高风险性和不可预见性,了解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途径,正确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争议。
我委委托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及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卫计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17年10月15日前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医疗安全相关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进行风险辨识,按照医疗安全事件风险可能性大小和后果严重性大小进行综合分级,对高风险环节和事项切实落实管控措施。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卫计委。市卫计委将择期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因医疗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发生医疗安全事故后处置不及时,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或群体性事件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实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卫计委联系人:许朝辉 赵玮琳
联系电话:2655001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