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兰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建议》(第4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针对《关于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建议》(第44号建议),我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医保局进行了专题会商,并到有关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就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分析,逐一梳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提案办理及时、答复准确。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情况。全市组建家庭医生团队938个,为40余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与28.9万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健康指导、中医药健康等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2021年,接受健康体检的老年人数达29.1万。2022年,启动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全市开通59条咨询热线,培训98个家庭医生团队,截至6月30日,已为6736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服务。
(二)关于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养护理中心的情况。为进一步夯实社区医养服务,2021年,我委向中、省争取专项资金500万元,整合民政部门专项资金200万元,在射洪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涪西镇卫生院、船山区龙坪卫生服务中心、安居区马家卫生院、高新区会龙镇卫生院5地实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医养服务中心,进一步满足了老年人就近就地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射洪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城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医养床位24张,设置老年人娱乐、就餐、洗浴理发、康复保健室等,配备医生2名,护士2名,于2022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今年,我市又争取到社区医养能力提升项目2个,用于安居区马家卫生院和射洪市复兴卫生院医养中心建设。
(三)鼓励医护人员多点执业的情况。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鼓励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增加执业地点,并通过建立医联体、医疗和养老联合体的方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老年健康和医养服务能力,如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射洪市中医院分别与船山区桂花医养中心、船山区云深处养老中心、射洪桃花苑养老公寓建立医养联合体,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医护人员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健康服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同。
(四)关于医保配套政策的情况。2020年12月,市医保局印发《遂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申报资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为开展医养结合的机构提供了医保服务准入保障。我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16家,其中12家机构(其中民办9家)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对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五)关于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情况。2021年,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卫健局和社区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机构分别到广元、绵阳等地学习,并指导项目单位因地制宜,将外地先进的建设设计、服务理念、运营管理模式等融入社区医养服务中心建设,同时,加强对老年医学人才的培养,2019-2022年,累计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医学科医师和护理人员培训达120余人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养老服务职能,设立医养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康、养、护”一体的医养服务。探索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