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6-13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相关报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组织查处上级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以及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等。直接承担辖区内2500余家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医疗执业人员执业活动等实施具体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卫生相关法律及职能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机构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县级执法机构,以市卫生健康委的名义行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按行政区划和功能区下设正科级派驻大队4个(驻船山区大队、驻遂宁经开区大队、驻市河东新区大队、驻遂宁高新区大队),具体负责派驻区域内〔包括(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设置副科级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业务科)。  

3.人员情况  

核定参公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45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6;在职编外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人员2人。  

(二)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重点工作简介  

1.紧跟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强化监督检查。  

2.坚持制度机制创新,深化综合协同监管。  

(1)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2)深化提升信息化监管。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4)拓展依法执业自查。  

3.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1)加强“双随机”抽查。  

(2)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3)加强医疗服务监督执法。  

(4)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5)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6)加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4.夯实履责担当基础,增强监督执法本领  

(1)扎实推进规范化管理。  

(2)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培训。  

(3)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552.98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1.4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3月,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和市辖区相关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职责,实施市一级执法,撤销原船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基础上组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改后,核定参公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45名,较改革前增加9名;在职在编人员较改革前增加6名。人员的增加、监管区域的扩大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收入预算55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9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支出预算55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01万元,占86.26%;项目支出75.97万元,占13.7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552.98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1.4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3月,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和市辖区相关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职责,实施市一级执法,撤销原船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基础上组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改后,核定参公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45名,较改革前增加9名;在职在编人员较改革前增加6名。人员的增加、监管区域的扩大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2.9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552.98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151.4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3月,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和市辖区相关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职责,实施市一级执法,撤销原船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基础上组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改后,核定参公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45名,较改革前增加9名;在职在编人员较改革前增加6名。人员的增加、监管区域的扩大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4万元,占8.13%;卫生健康支出456.61万元,占82.57%;住房保障支出51.43万元,占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行政退休党员干部活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原事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事业退休党员干部活动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 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1.7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383.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公业务费支出、三公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4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安全套推广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专项工作任务。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23.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51.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7.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等  

公用经费116.9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物业管理费、驻村干部工作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7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市相关领导部门的督查指导、友邻地市州相关单位及区、县(市)相关业务单位的工作交流学习人员,以及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方面工作交流学习人员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预算持平  

支队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依维柯)1辆。3辆车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7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医疗卫生管理、职业放射卫生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3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43万元,差旅费3万元。  

(一)会议费2021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2.29%。主要原因是机改后人员增加,适当调增培训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5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差旅费使用情况及机改后人员增加,调增差旅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构改革新增会议室桌椅;会议音响、无线话筒等办公设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本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支队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